
二、住院医疗待遇 5.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我市执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政策为:参保对象因无第三方责任造成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,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。市内乡镇级医疗机构70%,县级医疗机构60%,市级医疗机构50%,省部级医疗机构及市外其他医疗机构40%。意外伤害住院每人每年最高赔付限额为6万元。2022年的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政策会有更人性化的调整,具体按2022年的政策文件执行。意外伤害保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。 6.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制度 凡参加了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,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,根据其伤残等级和有无第三方责任等情况可享受0.05万元至3万元的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待遇。
责编:党政办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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